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对于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且具有法定情形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辉南县人民法院现通过公众媒体平台对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名单信息进行公开,望相关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社会大众可向法院提供相关线索。
举报电话:(0435)8245226
姓名:刘洋 性别:男
案号:(2023)吉0523执恢50号
标的:30000
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身份证号:2205021976XXXX1813
住址: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
姓名:张奎明 性别:男
案号:(2023)吉0523执586号
标的:20000
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身份证号:2205231962XXXX1635
住址: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
姓名:田庆春 性别:男
案号:(2023)吉0523执恢197号
标的:7000
原因: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身份证号:2205231965XXXX0014
住址: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朝阳镇工农大爱民大街四委五组
姓名:许飞龙 性别:男
案号:(2023)吉0523执恢7号
标的:90000
原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
身份证号:2205241984XXXX1218
住址:柳河县圣水镇韩家街沈家屯
编辑 | 张 湘
初审 | 侯 涛
复审 | 程晓丹
终审 | 宋劲锋
来源 | 辉南融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