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委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于2018年12月18日至2019年1月中旬,对辉南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巡察工作。根据市委要求和专项巡察工作职责,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以下方面的举报。
辉南县委履行扫黑除恶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履行扫黑除恶监督责任、政法系统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直接责任、相关行业领域黑恶势力问题及行业部门履行监管防控责任、基层组织黑恶势力问题及基层组织建设情况、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土地房屋征收拆迁中的黑恶势力及党员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甚至充当“保护伞”问题。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问题举报,将按规定由有关部门处理。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反映情况和问题。
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市委第一巡察组在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设置“市委巡察组举报箱”。
举报电话:15585691286(受理举报时间为早8:30—晚4:30)
电子信箱:swdyxczhn@163.com
通信地址:辉南县1001号邮政信箱(邮编:135100)
接访地点:辉南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楼接访室(接访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00到4:30。)
特此公告。
中共通化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8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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