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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主体2018年度年报公示的公告

时间:2019-03-12 18:16:44 来源:辉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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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场主体2018年度年报公示的公告

全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

  依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就我县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2018年度年报公示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凡2018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报送2018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2018年12月31日之前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选择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度报告的,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9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选择以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的,应当自2019年1月1日至6月30日,向负责其登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纸质年度报告。

  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应当如实填报年度报告,并对年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未按规定期限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注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未按期年报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信用方面会产生不良后果,对以后贷款、政府采购、政策扶持、招投标、土地出让,乃至出行等方面将受到影响。

  特此公告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月2日

 


咨询电话:


辉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批中心:8243611

个体企业科:8297315

朝阳分局:8224358

富强分局:8225347

城郊分局:8290260

开发区分局:8261016

辉南分局:8299315

样子哨分局:8732544

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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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马玉瑶/编审·王文国

投稿邮箱:79191431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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