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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组织开展全省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

时间:2019-06-06 08:55:55 来源:辉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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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创建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文明交通环境,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吉林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从6月1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七个月的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具体活动措施如下:

1

交通安全宣传“进企业”。以“两客一危”、货运、校车、公交车、农村面包车驾驶人为重点群体,深入开展职业驾驶人交通安全再培训再教育,全面提升驾驶人的职业操守和安全文明意识。针对“两客一货一危”运输企业,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和组织民警、法律专家、优秀驾驶人进企业宣讲等方式,邀请企业安全负责人、车辆驾驶人、危化品运输车押运员等重点人员集中上交通安全课,强化安全主体责任警示宣传教育。督促指导企业完善车辆、驾驶人安全监管制度和宣传教育制度,把好源头管理关。持续深入开展文明交通“五个一”进驾校活动,全面提升新驾驶人素质,从源头上筑牢交通事故“第一道防线”。

2

交通安全宣传“进学校”。以中小学生为主要对象,推进交通安全法治进课堂和中小学生文明安全交通习惯养成教育。结合“六一”、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寒暑假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组织交通安全主题班会、家长会、征文比赛、知识竞赛、发放“致家长的一封信”、文明交通街头倡导等活动,努力使交通安全校园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小手拉大手”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组织民警做好交警护学岗,护卫中小学生安全上下学,定期深入辖区学校向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向学生宣讲文明交通和安全防范常识,与师生建立良好互动,推动校园安保和校车安全措施的落实。

3

交通安全宣传“进社区”。以社区居民为重点,依托社区居委会开展常态化安全文明交通提示教育。将交通安全宣传贴进群众日常生活,利用社区搭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阵地和基地,通过走访群众、发放征求意见书、设立意见箱、文明交通志愿活动、社区LED显示屏播放公益提示语和宣传片、召开警民座谈会、实景体验等方式,不断增强社会群众交通安全自护意识,使交通安全知识和技能真正“入脑入心”。

4

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以公路沿线集镇、村屯村民为重点,建立农村地区安全驾车、安全乘车、安全行路常态化宣传。深入推进“畅行安全路 幸福奔小康”活动,充分依托农村交通安全宣传“四个百”阵地建设,利用“农家书屋”、“电影下乡”、农村广播(农村大喇叭)、乡镇综合文化站、村务公开栏等村民身边的媒介形式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重点加强农村老年人和中小学生“一老一小”交通安全自护知识宣传,面向农村地区中小学、教学点、公路沿线村屯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栏、警示牌。

5

交通安全宣传“进家庭”。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为载体,多渠道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公益宣传教育,倡导“行安全车、做文明人”。结合“放管服”便民利民措施等贴近群众需求的工作重点和重要时间节点,联合各级各类媒体策划有针对性的宣传报道、刊播公益广告、短视频或专题片,利用电视、手机客户端等渠道进行传播。制作主题鲜明、贴合实际、易于传播的宣传材料和新媒体产品,积极向群众靠近,力争把宣传教育的内容融入到每个人的工作、生活实践当中。

6

交通安全宣传“进媒体”。以中央、省级主流媒体为核心,将交通安全宣传覆盖“报、网、端、微、屏”全媒体。通过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气会)、发布新闻通稿、走进直播间、开设专版专栏、更新电视游走字幕等形式,向社会公布交管部门阶段性工作成果、重要举措,曝光突出违法车辆、典型事故案例、事故多发路段、高危风险运输企业和终生禁驾名单。发挥舆论力量,及时跟踪问题整改,跟进公布最新进展,督促主体责任落实。强化与本地交通频道、交通广播等专业媒体合作,发挥其精准宣传功能,深入采访报道本地区工作亮点及成效,突出典型宣传和深度报道。

7

交通安全宣传“进网络”。以网络为载体,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平台联系服务群众、回应社会关切、站稳舆论阵地等积极作用。密切与网友互动,增强宣传教育和警示曝光矩阵传播效应,形成全社会摒弃严重违法行为、弘扬文明交通正能量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短视频点击量大、生动直观、感染力和冲击力强的特点,大力开展网络视频特色宣传和典型事故案例、突出违法行为曝光。把驾驶人点对点安全提示从短信、自媒体平台拓展到互联网平台、地图平台。要进一步完善“两个教育”网络学习平台建设,深入推进“两个教育”网络学习工作,加强对重点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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