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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一个动作 致三车相撞!

时间:2024-09-24 15:50:54 来源:辉南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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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即将到来

有不少学生是自行骑车上下学

在这里我们要提醒广大家长:

骑电动车、自行车都有相应年龄限制!

2024年7月28日,宿迁市泗阳县区,一名13岁少年骑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一只手握着车把,另一只手拿着手机,闯红灯骑行到路口正中央。此时一辆小型货车快速驶来,司机试图急打方向避开电动车,但是由于车速过快,左侧车身还是将少年刮倒在地,随后又继续撞上了右侧车道正常行驶的白色SUV。事故造成三方车辆损坏,骑车少年受皮外伤。

从监控视频可以看到,本起事故中货车司机急打方向避免车辆正面撞击到少年要害位置,如果是正面撞击,后果不堪设想!

责任认定

经交警部门认定,少年因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闯红灯,负事故主要责任;白色货车驾驶人驾驶车辆上路在通过路口时疏于观察、未确保安全驾驶,负事故次要责任;被追尾的白色SUV驾驶人无责任。由于本起事故中一方是未成年人,所造成的损失将由未成年人监护人赔偿。


《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32条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应当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应当年满16周岁


作为监护人要承担起监护人的职责,不要让未达法定年龄的孩子骑车上下学。此外,在达到法定年龄时,还要教育孩子在骑行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佩戴好安全头盔,走非机动车道,遵守交通信号灯,不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作为驾驶人要养成防御性驾驶的习惯,驾车出行要随时保持警惕,尤其行经车流人流密集、路侧有停车或遮挡物、穿村过镇路段和路口时,一定要提前减速、仔细观察,以防有孩子横冲直闯等意外情况发生。

开学季已到

家长一定要切实尽到监护责任

加强对未成年子女的安全教育和法治教育

确保孩子平安成长!

来源:江苏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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