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看见 才安全】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持续开展“亮尾行动”
时间:2024-10-16 14:14:37
来源:辉南交警
能够带来非常大的安全作用
在车辆车身、尾部张贴反光标识,可以让车辆在清晨、黄昏、夜间等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在被车辆灯光照射时反射出较强的光线,可使后方车辆及时有效的观察前方车辆轮廓,避免追尾等交通事故的发生,对夜间行车有较好的警示作用。
近日
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全面展开
为广大驾驶员
“被看见,才安全”! 行动中,民辅警对过往车辆车身反光标志缺失或破损、车辆尾部车牌被灰尘或泥浆遮盖,尾灯、刹车灯不亮及防护装置安装不规范等情况进行检查,若发现车辆尾部无任何发光、反光装置的,务必粘贴好车身反光标识并将车尾、车身两侧反光标识、车尾灯、车牌擦拭干净,确保反光标识齐全有效,让“车尾”亮起来,牢记“被看见,才安全”,切实提升驾驶人交通安全防范能力和守法意识,确保出行安全。
此次“亮尾行动”张贴反光标识15000余张,有效增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让群众从思想上认识到“亮尾”的必要性,形成自觉亮尾的好习惯,让安全看得见,为日常安全出行增添了一份保障。
编辑:王双
初审:易建军
复审:张月
终审:刘富佳